解析:
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对第十级伤残所涵盖的赔偿项目,主要包含了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用及误工费用等多个方面。
其中,残疾赔偿金将依据被告所在地规制的上一年度本地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个标准来进行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然而,若伤者年龄超过六十周岁,则每增加一岁,其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将会相应减少一年;而当伤者年龄达到七十五周岁时,其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仅为五年。
至于第十级伤残的赔偿比例,则设定为百分之十。
此外,医疗费用将在规定的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而误工费用则需根据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以及其收入状况来进行具体的确定。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