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或终断劳务关系时,雇主因非法理由而对员工进行遣散,则需向该员工支付相应赔偿。这类赔偿的参考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而经济补偿金则根据被辞退员工在原公司服务时间长短来定,即每满一年,就需要按照对应月份的工资数额支付给员工。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情况,以一整年来计;如果工作不满六个月,将以半月工资作为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在进行劳务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员工的平均收入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