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法律法规,当开发企业未能如期履行交房义务时,买方有权依法请求该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其次,在特殊情况下,购买者也可选择行使法定的合同解除权以维护自身权益。而当房产开发商发生延迟交房行为时,不仅应向买家支付违约金或对其遭受的损失给予适当赔偿;
同时若双方于签署合同时并未就违约金金额或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作出明确商定的话,那么买方便可参照在楼栋被延期交付使用期间内,由政府监管部门所发布或经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值机构评审后认同的同片区、同类房地产的租金水平来测算相应赔偿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