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延迟交付房屋的维权途径探讨:作为购房者,您有权对开发商提起正式督促,敦促其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尽快履行交房义务;若开发商未能如期完成交付,阁下则有权利依据合同约定,依法解除合同关系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倘若经过双方为达成和解而做出的努力仍无果,您可向管辖法院进行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