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实际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受害者的受伤情况进行判断分析。当承包商未遵循业主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操作时,可以被视为违反劳务契约的行为。在此种情况下,业主有权要求承包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返工责。由于未能依照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所导致的返工作业,其全部责任应由承包商独自承担,并且所有因返工产生的经济损失也将由承包商自己解决。2.修改设计图。假如因为承包商无法按照原定计划进行作业,从而必须对原有设计图进行更改的话,那么修订过程中涉及到的设计、蓝图修改以及审查等相关费用都必须由承包商承担。3.验收责任。在这种情况之下,由于未能依照原定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使项目在验收阶段面临失败的局面,进而导致了产品品质的下降或是实际使用区域超过了原定规划面积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后所有罚款等方面的经济损失都需要由承包商承担。4.延误交托责任。由于未能严格遵照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项目延迟交付使用,进而引发的所有相关经济损失都应由承包商自己负责。5.其他责任。除此之外,如果承包商未依照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直接影响到了其他各方的权益,产生了相关的连带责任(例如合同违约赔款等),也都需要由承包商自己全权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