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请注意,购买房屋所签署的定金协议并非购房合同本身。
首先,定金是指在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前,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的一种保证方式。
其次,向对方支付定金的一方被称之为定金给付方,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则被称为定金接受方。
最后,在定金合同中,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其设立的初衷在于确保主合同即购房合同能够顺利成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