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作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据之一。在申请购房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具体材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购买新房的申请人而言:
(1)提交购房合同及其复印件。
(2)提供购房发票及其复印件。
(3)出示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填写并提交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信息。若为职工配偶进行公积金提取,则除了上述材料之外,还需额外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文件以及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对于购买二手房的申请人而言:
(1)提交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及其复印件。
(3)出示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填写并提交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信息。若为职工配偶进行公积金提取,则除了上述材料之外,还需额外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文件以及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对于首次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申请人而言:
(1)由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2)提供购房收据及其复印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