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法典中关于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规定为一般的三年。对于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若是当事人对于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结果不满意,那么他便有权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在此期限内无法提起,则此仲裁裁决书将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等原因引发争议,那么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将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然而,当劳动关系终止时,劳动者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相关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