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延迟交付是否无需缴纳物业费的问题,事实上,自业主实际办理收房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司才会正式展开各项物业服务工作。而对于已经完工但尚未交付给购房者的物业项目,则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承担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因此,业主有义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物业服务费用。若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达成协议,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承担物业服务费用,那么该约定将具有法律效力,业主仍需对物业服务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对于已经完工但尚未售出或未交付给物业购买者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亦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