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进行离婚诉讼一般需遵守以下规定并备妥相关文件和手续:第一步是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其次是婚姻状况证明,即结婚证书;第三类是有未成年子嗣者需出示子女的出生证明;第四步就是确认财产归属,这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机动车辆行驶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最后一步则是提供夫妻关系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分居的证明等等。在所有这些文件和证据都准备就绪之后,您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同时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然后耐心等待法院的立案审查和案件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