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判决可适用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属于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之一,其适用情形为受送达人处于下落不明状态,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实现送达目的时。
简易程序以高效、简便地处理案件为特点,但这并不意味着绝对不适用公告送达。不过,公告送达的适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条件与程序。
法院将对是否符合公告送达的情形予以审查判定。当确实无法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常规手段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时,并且经过特定程序的确认后,即可开展公告送达。需要留意的是,公告送达在一定程度上会使案件的审理周期有所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