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与实践经验相吻合的是,合同上只有加盖公章而没有签署当事人姓名,在特定情境中同样具有效力。公章代表了法人的法定权益,其在合同上的加章行为,被视为法人意志和意愿的真实表达。然而,我们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如合同内容明文规定“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时,那么严格按照规定,该合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同时完成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才能正式生效。进一步来看,假如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对其进行了实际接收,即便合同尚未经过双方签字盖章,该合同也有可能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视为已经成立并且生效。总结来说,判断一项合同是否正式生效,不能仅仅依赖于是否存在签字或者盖章的事实情形,还需要我们结合具体的合同内容、实际履行过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多个层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