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到期面临不续签的情况时,是否能得到补偿是要看具体情形的。
当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来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时候,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是用人单位把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了,使得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又或者是用人单位自己就不想续订,那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了。这个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的,劳动者每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就要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要是工作了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那就按照一年来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的话,用人单位就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