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伤赔偿事宜中,月工资的计算通常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为准。此平均月工资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倘若工作时长未满12个月,则依据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应当注意的是,若受伤前工资收入处于不稳定状态,或许会参照统筹地区职工的平均工资予以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