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大家知道,咱们国家在处理劳动纠纷这块,就是有着一个叫做“劳动争议调解”的东西,它的受理范围主要有这么几个:比如因为确认劳动关系这个事情引发的矛盾;再比如说,双方为订立、执行、更改甚至是解除跟终止劳动合同这事儿上发生了争执;还有就是员工被除名或辞退辞职或者离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等;当然也会因为工作时间、假期安排、社保福利、培训以及对员工保护这些事儿产生争议;此外还可能围绕着工资、医药费用、赔偿金之类的话题展开争吵;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法律法规里就规定了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