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且未对住房共有的事宜做出精确安排之际,相关各方有义务进行充分的磋商,以便妥善解决此问题。若协商无果,法律所赋予的救济渠道则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请求法庭对此事项进行裁决。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照房地产的详细资料,诸如购置日期、资金来源以及所有权登记等信息,结合当事人的现实需要及经济能力,依照公正合理的原则来对该财产予以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