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其所应承担的债务责任得视具体状况而定。通常而言,有限责任公司须以其所有资产为其公司债务的偿还提供担保。
然而,在清算程序启动之后,公司财物首先将用于清偿债项。若公司财力无法足够支付债务,那么相应的股东便有义务在他们认缴的出资限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倘若股东存在尚未履行或完全履行出资义务、非法撤资等不法行为,那么这些股东就需要在未能缴纳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公司无法偿还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