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雇主未能依据法律规定足缴纳社会保险,则员工对此享有追求补偿权益的权力。常用的追求权益途径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首先,员工可以要求雇主依照相关法规予以补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其次,倘若由于雇主未缴纳社会保险而对员工造成了实际损失,员工有权向雇主提出赔偿请求,例如因无法享受到社会保险待遇所引发的医疗费用等方面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