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离婚事宜时,尤其是涉及到年幼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时,一般情况下,法官会将四个月大的婴儿的抚养权判予其母亲。主要原因在于孩子处于母乳喂养阶段,母亲能给予更加细致入微的照料和关爱,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然而,若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例如身患重病或存在不良生活习惯等,那么抚养权则可能被判归父亲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