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劳动合同的规范性并非影响其法律效力的决定性因素。而规范程度的差异应着重于对实质合同内容的审视和分析,尤其是这些内容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吻合,合同中是否包含了法律所规定的各类必需条款,例如工作职责范围、具体工作场地、每日工作时长以及薪酬福利待遇等等。尽管在形式方面存在瑕疵,只要合同内容详尽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该份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将有极大可能被判定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然而,若由于格式问题导致关键条款的遗漏或者表述不清,这无疑将会增加发生劳动争议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