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咱们的《民法典》,关于定金和违约金这两样东西,赔偿起来可是有规矩的。首先说说这个定金,其实它就像个保证人一样的角色,也就是说只有你给了对方定金后,如果你办不到你承诺的事情,那么拿到定金的那个人就有权不还给你;但是,如果对方也没有按约办事,结果还是没能达到我们签合同时设定的目标的话,那他就要把你给他的定金翻倍还给你。再来说说违约金,这就是我们双方事先商量好的,如果有人违约了,应该赔多少钱。如果我们已经商量好了违约金的问题,那么当有人违约的时候,另一方就可以选择用违约金来补偿自己,或者是用定金来弥补损失,不过这两个是不能同时使用的。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如果违约金比实际损失少的话,我们就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让他们帮忙增加一些;但是如果违约金比实际损失高太多的话,我们也是可以要求降低一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