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的情况下,当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伤争议进行的仲裁调解成功达成协议之后,若当事人反悔是否仍有机会,则需根据事实分析。假如这个协议已正式生效,并且没有任何欺瞒、恐吓或利用对方脆弱状况等具备法定撤销条件的情况发生,那么当事人的反悔请求恐怕难以被接受。然而,如果以上所述的法定撤销条件确有所体现,当事人便需要在从他获知或应该了解撤销原因的那一天开始的一年时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调解协议的申请。另外,若是调解协议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样是无效的,此时当事人有权主张这份协议无效。总而言之,关于当事人能否反悔以及是否来得及的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做深入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