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我们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如果保证期限没定好的话,连带责任难道是要负一辈子吗?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是从主债务期满的那一天算起,大概就是半年左右。在这半年时间里,要是你(明明白白地)去问了保证人他们该不该负这个责任,而保证人又爽快地答应了,那就是完事儿了;但是,只要过了半年,你还没找保证人说这事,那保证人就可以不承担责任。当然,前提是你在这段时间里得依照法律程序去找他。过了这个时间段还没搞定的话,就要从这时候开始算起,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所以,别以为没约定保证期限的连带保证就是让你无条件尽责,其实法律还是给你们设限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