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如果劳动者自动提出离职,那么雇主并没有义务支付经济赔偿金。然而,若存在某些特殊状况,例如雇主未能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适当的劳动防护措施或工作环境,未能按时全额支付应得薪资,亦或是未能依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等等违法行为,这些都可能迫使劳动者不得不选择主动辞职。在此种情况下,雇主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具体而言,经济补偿的金额将根据劳动者在该企业服务的时间长度来计算,即每满一年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薪酬作为补偿;若劳动者在企业服务了六个月以上但是不足一年,那就视为有一年的服务期,将要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对于服务期少于六个月的劳动者,将得到与其服务期相对应的半个月薪酬作为经济补偿。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