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签署劳务合同所引起的纠纷,首要任务即是准确界定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到底是劳务关系抑或是劳动关系。在劳务关系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收集客观有力的证据来证实劳务事项的确切存在,例如聊天记录、工作成果展示以及证人证言等等。若争议双方构成的为劳动关系,则需注意,用人单位已经从实际用工之日开始,超出一个月但尚未满一年的期限内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其支付每个月两倍的工资。对于劳动者而言,可通过发起劳动仲裁这种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时务必要准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件、考勤记录等关键性的证据。然而,无论如何,我们均建议纷争各方能够优先尝试进行妥善协商以化解分歧,如若协商无果再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比如说向相应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进行劳动仲裁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