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官司领域,当二审判决下达后,倘若对结果不服,通常就不能再进行上诉。这是因为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以确保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然而,要是符合法定的再审情形,那就可以申请再审。再审申请得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
那法定的再审情形都有哪些?比如说,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被伪造出来的,这严重影响了判决的公正性;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方面确实出现了错误,导致裁判结果不合理;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却没有回避,这会影响审判的公平性;要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而未参加诉讼,这也可能导致判决存在问题;还有违反法律规定,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未经传票传唤就进行缺席判决等情况。
但要注意,再审申请并不一定会必然启动再审程序,还需要对其是否符合再审条件进行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