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这一概念,在劳动领域中有着特定的意义和作用。
从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层面来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有一定空间可以就经济补偿金进行约定的。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中,双方可以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以及触发支付的条件等方面进行友好的协商和约定。
比如说,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可以清晰地写明,当出现某些特定的情形,如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等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怎样的具体方式和具体数额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过,如果双方约定的经济补偿金数额低于法律所规定的标准,那么这样的约定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也就是说,即便双方在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劳动者依然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按照法定标准来获得经济补偿金。
总之,经济补偿金是可以进行约定的,但一定要遵循合法、公平以及自愿的原则,这样才能确保约定的有效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