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通常有这两种情况。
其一,用人单位或许对工伤认定所依据的事实以及相关法律条款有不同意见,他们可能觉得职工所受的伤并不符合工伤的标准,或者在认定过程中存在一些他们认为不合理的地方。
其二,有些用人单位是想逃避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不想为职工的工伤付出代价。
当遇到这种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的情况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要及时行动起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认真展开调查核实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要是对这个决定不满意,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用人单位不能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必须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权益。这样能最大程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工伤认定的过程更加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