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劳动官司的流程。就好比一场漫长的法律马拉松。
劳动仲裁就像是起跑的第一棒,这可是必经之路。员工要是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首先就得去申请劳动仲裁。就好像你在公司受了委屈,得先找个公正的“裁判”来评评理。
等仲裁结果出来,如果员工不服,那可就立马奔向基层人民法院,这就像是跑到了中途的一个重要站点。一审判决下来,如果还是有一方觉得不公平,那可就要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这就相当于到了一个更上一层楼的阶段。
但是嘞,要想打到高级人民法院那可没那么容易。只有在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出现了法律适用错误,或者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等特别的情况时,才有可能启动再审程序。这就好比在跑步比赛中,只有出现了很严重的违规情况,才会有机会重新比赛。
所以,劳动官司理论上是有可能打到高院的,但那必须得满足这些特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就好像你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得一步一个脚印,按照规定的路线走,才能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