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用人单位负责为员工申报工伤的部门,通常就像是公司里的两位“大将”人力资源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
就好比在一个热闹的工厂里,人力资源部门就像是个“大管家”,管着员工的各种事务,包括工资、福利啥的,那申报工伤这么重要的事儿,自然也得它来操操心。而安全管理部门,就像是个“安全卫士”,整天盯着厂里的安全情况,要是出了事故伤害或者有人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那它也得赶紧行动起来。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就像有个严格的“游戏规则”一样。当职工发生了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就得马上行动起来。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就得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就像是一场和时间的赛跑,要是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那可就麻烦。在这期间要是发生了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那可就得由这个用人单位来负担。所以,用人单位的这两个相关部门,可一定得像两个靠谱的小伙伴一样,及时、准确地履行好工伤申报的职责,可不能掉以轻心,不然到时候吃亏的可是用人单位自己和受伤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