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自愿离职这事。一般情况下,公司确实不用给经济补偿,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东西,你自己不想买了,那超市肯定不会给你钱对。但要是出现特殊情况,那可就不一样。比如说公司,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给员工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这就好比让员工在炎炎夏日里没有空调吹,或者在危险的环境中工作却没有安全措施,那员工肯定受不了,这时候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得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再比如公司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结果工资没按时发,或者发的钱比说好的少,员工肯定得生气,这种情况下员工离职,公司也得给经济补偿。还有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这可是员工的重要福利,公司要是不缴,员工也有权利解除合同,公司同样得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要是满了六年七个月,那就按七年算,支付七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只干了四个月,那就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