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国家,那哺乳期可真是对女职工的一个超级特殊保护期。就好比一个特别的“防护罩”,能让哺乳期的女职工免受一些不必要的职场风险。
比如说,有这么一个员工,她正处在哺乳期,工作一直都很认真负责,也没犯过什么错。可单位,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原因,就想把她给辞退了。这可就不行。按照法律规定,除非这个员工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否则单位就是不能辞退她的。
要是单位真的违法辞退了哺乳期的员工,那员工就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让自己能继续在单位里工作。当然,如果员工不想继续在这个单位干了,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这个赔偿金的标准可是很明确的,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所以说,哺乳期的员工如果因为一些原因不来上班,但又不属于法定可辞退的情形,那单位要是敢辞退她,那可就是妥妥的违法行为。这就是法律为了保护哺乳期女职工的权益而设定的规定,谁都不能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