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不,这自动离职在法律界那可真是个有点“模糊”的事儿。就好比说,就好像你租了一间房子,突然说不租了,这房东不得看看你有没有给人家造成啥损失?要是你突然走了,把房子弄得乱七八糟,那房东肯定得让你赔。这员工自动离职也是一样的道理。
从程序方面来讲,单位就像是一个大家庭的家长,得及时发出那书面通知,就像是喊孩子回家吃饭一样,让员工限期返岗。要是员工不听话,逾期未归,那单位这个家长就可以依据家里的“规矩”,也就是内部规章制度,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然后还要把这个决定像信一样书面送达给员工。
不过,这里面有个大前提,那就是单位的规章制度得合法有效。就好像你家定的规矩得符合法律规定一样,得经过大家一起讨论制定,还得让家里的每个成员都知道。要是规章制度不合法,那可就站不住脚。而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也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是不符合,那单位就可能犯错误,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像做错事得受惩罚一样。所以,这自动离职可不能随随便便的,得好好掂量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