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员工自己擅自离职(也就是所谓的“自离”),只要没给用人单位带来啥经济损失,一般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不过,如果这自离的行为让用人单位直接遭受了经济损失,那用人单位就有权利让员工去承担赔偿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才行。要是没提前通知就擅自离职,那可就违反了法定的程序。
要是用人单位能够有力地证明,是员工的自离导致了诸如生产经营出现停滞,业务方面出现延误之类的损失,并且还能给出明确的损失计算依据,那它就可以向员工去主张赔偿。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用人单位要做到这一点,举证的难度其实是比较大的。因为要去证明这些损失到底是由员工的自离所导致的,并且还要有确切的计算依据,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往往需要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去搜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