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快递员履行其日常工作职责的过程中不慎受伤,他可能有权依照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法规获得相应的补偿和赔偿。具体来讲,倘若快递员经证实是隶属于某家快递公司的员工,且他受雇于该公司期间,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地点,由于执行职务而遭受意外伤害,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应当被归类为工商事故。在此种情形下,快递公司有义务承担起相应的侵权责任,以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或经济赔偿,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用、在停工留薪期间内的工资、护理费用等等。若这家快递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快递员缴纳了相应的工伤保险,那么部分费用将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取;然而,如果快递公司未能依法对快递员进行工伤保险的缴付,那么这笔费用便需要快递公司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