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足额股份的股权已转让,转让的股东面临的风险
当未缴足额股份的股权被转让,且受让方已有经济诉讼时,转让的股东可能会面临以下风险:
股权转让后仍需承担出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即使股权转让完成,原股东在未实际实缴出资范围内的出资义务并未免除。这意味着,如果受让方未能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原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补充责任。在下述案例中,法院认为,即使转让了股权,原股东在未实际实缴出资范围内仍需承担责任。
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下述案例中,胡某某作为原股东在未实际实缴出资范围内转让股权,被法院裁定追加为被执行人,并需承担责任。
面临法律诉讼和赔偿责任
如果转让股权时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原股东可能会面临法律诉讼和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