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处于同居状态但还没领结婚证,一般来讲是有权利要求拿回“三金”的。这“三金”通常都属于彩礼的范围。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是双方压根就没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当事人就可以向对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出去的彩礼。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得全面地考虑好多方面的因素,比如说双方一起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还有彩礼具体是怎么使用的情况之类的。要是双方同居的时间比较短,并且彩礼也没有用在共同生活当中,或者都已经被消耗掉了,那要求拿回“三金”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可要是同居的时间比较长,而且彩礼已经和双方的共同生活融合到一起了,那再去要回“三金”可能就会碰到一些困难。总而言之,到底能不能拿回“三金”,得依据实际的证据以及法律的规定来仔细地判断,可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