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未进行婚姻登记的同居关系是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关系的。因为夫妻关系是以婚姻登记作为必要条件的。即便双方同居了二十年,在生活中或许会有很多共同之处,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他们并不具备夫妻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就拿财产方面来说,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通常是按照按份共有的方式来处理,而不是像夫妻共同财产那样采用共同共有的方式。在继承方面,如果同居的一方去世,另一方一般不能以配偶的身份去继承遗产。
综上所述,仅仅同居了二十年却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是不能被视为夫妻的。婚姻登记是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一种确认和保障,只有通过合法的登记程序,双方才能真正享有夫妻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