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职工在住院期间,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这个劳动者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那些情况,像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又或者是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之类的。
要是职工生病了或者是非因工负伤了,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就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去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医疗期,就是指企业职工因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去治病休息,这段时间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职工在住院期间要是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那这就属于违法解除。职工是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要是觉得继续履行不太现实,也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等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