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连续旷工的天数超过了15个工作日,或者在一年之内累计旷工的天数超过了30个工作日,那用人单位就有权利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不过,具体到实际情况,因为不同的法律法规不一样,劳动合同的约定也不同,用人单位自己的规章制度也有差别,所以这些规定可能会有所变化。
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在他们自己的规章制度里清楚地写明旷工的认定标准到底是啥,以及解除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要是用人单位的这些规章制度既符合法律的规定,又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出来,并且向劳动者进行了公示,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按照这个规章制度来解除和那些旷工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要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决定不太认同,觉得不合理,那他就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之类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