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这事儿,通常情况下咱是可以随时走人的。劳动者拥有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这么一个权利,不过得提前跟用人单位打个招呼。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讲,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要是超过一个月但还没满一年,都没跟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就得每个月给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要是用人单位不给支付,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了那些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之类的法定情形,那劳动者就不用提前打招呼,直接就能解除劳动关系。所以说,没签劳动合同虽然可以随时走,但具体到实际情况中,咱得好好判断一下到底需不需要提前通知,以及自己可以主张哪些权益。这事儿可得弄清楚了,不然到时候吃亏的可是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