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控股可不是说就能随便把小股东给“吃”掉。从法律层面来讲,就算一方拥有公司超多的股份,达到了绝对控股的程度,那也不能没经过合法的程序就去侵害小股东的权益。小股东可是有好多法定权利的,像知道公司情况的知情权、能分到红利的分红权,还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等等。要是控股股东想对小股东做不利的事儿,那可得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来,得召开股东会,并且得经过法定多数的表决通过才行。要是不这样做,那很可能就侵犯了小股东的权益,这时候小股东就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去寻求救济,比如说要求撤销那些相关的决议,或者要求损害赔偿之类的。
总之,绝对控股可不能成为侵害小股东权益的正当理由,大家都得在法律的框架内好好做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