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那债务人的债务一般就得由他本人去承担,他的子女是没有那种法定的偿还义务的。不过,要是出现了一些特殊的情况,那情况就不一样。比如说,子女充当了债务的担保人,要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了,那子女就得承担起担保的责任;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债务人把自己的财产恶意地转移给了子女,想以此来逃避债务,这时候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把那个转移行为给撤销掉,让财产恢复到可以用来偿债的状态。不过,如果子女自己心甘情愿地要代替父母去偿还债务,那法律也不会去禁止。总之,要是仅仅因为父母欠钱就非得让子女还钱,这可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我建议你,先把相关的借款证据给收集好并且保留下来,像是借条、转账记录之类的,这样以后要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方便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