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若不予以续签,这就涉及到《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赔偿事宜。具体情况得这样来看:倘若单位维持原先的劳动条件,亦或是提高了劳动条件,可员工依然不愿意续签,那么就无需给予经济补偿。然而,要是单位降低了原来的劳动条件,而员工因此不续签,这种情况下单位就必须要进行经济补偿。
在单位不续签的情形下,员工在本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单位就得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里要注意,要是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那是按一年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要是不满六个月,那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一系列规定,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劳动合同到期等相关情况中,能得到应有的待遇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