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的那一天起,要是超过一个月但还不满一年的时间,都没有跟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就得每个月给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就拿没满半年没签合同这种情况来说,从第二个月开始就得算,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比如说劳动者每个月的工资是5000元,那从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就得额外给劳动者支付5000元,到了第三个月,又得再额外支付5000元,就这样一直持续下去,一直到满半年为止。要是满半年之后还是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就相当于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还得给劳动者支付从开始用工的那个月的第二天起,一直到满一年的前一天这段时间的两倍工资。总而言之,只要没满半年却没签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要承担起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忽视签订劳动合同这件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