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明确规定,从用人单位开始用工的那一天起,就和劳动者构建起了劳动关系。并且,用人单位有责任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要是用人单位超过了一个月但还不满一年的时间,都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必须每个月给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而当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满了一年,却依然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已经和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员工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做到这一点,那么它就会面临一系列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可能会被要求补签劳动合同等。这一系列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关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