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结婚女方收的礼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它是在结婚这一特定事件中收到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销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 但若女方能证明礼金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或明确约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则可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结婚女方收的礼金性质,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