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标准,一般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那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得按劳动者应得的来算,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补贴这类货币性收入都得算进去。不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 12 个月内的加班工资、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等,得按照规定给剔除掉。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还高,那给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能超过十二年。比如说,某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 5000 元,三倍就是 15000 元,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是 18000 元,那经济补偿就按 15000 元算,且最多补偿 1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