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不过不能超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了的部分无定金效力。实际交付定金数额与约定不符时,就视为对约定定金数额的变更。在合同履行中,一方违约时,收受定金方不履行债务就得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债务则无权要回定金。
从法律角度看,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平衡合同双方的权益。一方面限制定金数额,防止过高的定金给一方造成过大风险。另一方面明确违约时定金的处置,促使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解决措施和建议: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要明确约定定金数额,且确保不超过标的额百分之二十。要详细规定合同履行的条款,以减少违约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违约争议,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来处理定金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