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的计算,主要取决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通常,每天的误工费即受害人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部分。
在计算误工费时,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 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2. 若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
3. 若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
例如,按三个月计算误工费时,需先明确具体的日工资数额。假设日工资为200元,三个月大约90天,则三个月的误工费为200乘以90,即18000元。
不过,具体的误工费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害人的收入状况、误工时间等因素都应考虑在内。